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
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
清单的公告
根据《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》和《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“一张网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69号)等相关规定,现公布《重庆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和《重庆市2023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清单》),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一、《目录清单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项目,其具体征收范围、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,按照《目录清单》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,《目录清单》之外,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。
二、2023年12月31日以后,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按国家及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三、《目录清单》在县政府公众信息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。县财政局、县发改委负责《目录清单》的政策解释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,投诉举报电话:12315。
附件:1.重庆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2.重庆市2023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秀山自治县财政局 秀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1月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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